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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和安置房区别

2024-04-19 来源:我们爱旅游

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是:第一,房屋安置地点不同,拆迁安置房一般是在异地,回迁房一般是在原地或者就近区域;第二、分房的时间不同,拆迁安置房有的可能已经修好了,直接可以分房,有的可能需要过几年建设好了之后再进行分房,而回迁房一般都等到房屋建设好之后再回迁分房。第三,被拆迁人选择权上,旧城区改造中,被拆迁人选择在拆迁地段进行房屋产权置换,拆迁方应该提供原地或者就近的回迁房。

一、离婚后安置房该怎么分配

安置房离婚后如何分配:自行协议离婚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动迁安置房或补偿款做一些约定,但切记:只能处分夫妻双方的权利,而不能干涉其他第三方的利益,包括未成年子女,否则这部分约定就是无效。而且如果自己所认为的权利份额,将来被他人提出异议,经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重新分配的,也一样会影响到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关此方面的约定与法院判决不一致的,有可能被撤销或变更。拆迁安置房主要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房屋拆迁政策由拆迁人以产权置换或房屋补偿的方式为被拆迁人原地回迁或易地安置的房屋。(不包括拆迁时被拆迁人选择了货币补偿方式取得货币后,自己以市场价格购买的房屋)。

二、城市房屋拆迁过渡期为多少时间

城市房屋拆迁过渡期为多少时间要看合同约定,一般是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因为要看回迁房的建设周期。如果超过了期限,拆迁方会按照超期时间,另外给你临时安置费。

过渡期限是拆迁安置协议的重要内容,对于拆迁人和被拆除房屋使用人都有着重要意义,所以必须在拆迁安置协议中给予明确规定,双方都应该信守协议的期限规定。

1、过渡期限是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的一个重要标准。过渡时间有多长,拆迁人就应该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多长时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2、过渡时期是拆迁人向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的期限,也是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有权居住使用周转房的时间期限。《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拆迁人、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双方应当遵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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