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没有规定离异的干部不能提拔,而是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等情况干部不能列为提拔考察对象。
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二)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三)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四)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五)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六)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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