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三方协议若三方同意变更,并且自愿在合同上签字,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生效的。
一、两方、签三方和签一方有何区别?
三方协议和双方协议的区别在于合同当事人的数目不同。三方协议调整合同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协议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协议和三方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都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合同有三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三方协议,否则协议可能无效。
二、签名后划划掉有效吗
合同上的签字是立即划掉的,此合同无法律效力且无争议。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
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
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
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服务协议合法吗
如果签订的协议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则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公平原则,核心含义就是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免除己方法定责任如'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死病老都与企业无关'等条款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主体、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主体必须合法。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资格和劳动者资格。内容必须合法,我国在《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很多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该条款无效。程序必须合法。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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