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是从实际拘留之日起开始计算。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刑事拘留起算日自下达刑事拘留决定之日起计算。
拘留证上有拘留的日期,一般被抓24小时后会办理拘留的手续,如果拘留超过37天,还没批捕,公安机关就得办理变更强制措施的手续,比如取保候审等,而且拘留37天只针对“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等法定的情形,一般刑事案件拘留期限不会到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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