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现金借款举证如下:1、借据、借条、收条或借款协议等能够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书面证据。2、证人证言。3、借款的来源,如果你借出去的钱是在银行取的,可以调取银行的取款凭证或者账户交易记录,增加借款的可信度。4、借款关系达成的电话记录和聊天记录,可以调取电话通讯记录和聊天记录,进一步进行举证。5、有无明确的借款去向,比如借款人借到钱后马上就存入了银行,这时可以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凭证,若是马上消费,可以查找消费记录等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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