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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2021-02-08 来源:我们爱旅游

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可以写明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土地的面积位置信息、土地用途及流转方式、流转经营期限、流转金额以及交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合同生效要件约定等。

一、土地纠纷该如何解决

土地纠纷处理解决方法如下:

1、无书面土地流转合同的纠纷案件现实中,承包土地流转很少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当事人大多以口头约定形式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土地,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要求收回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的土地,只要土地流转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其口头约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2、土地流转未报备案的纠纷案件因承包土地流转完全由双方当事人自主决定,备案是为了便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起着告知、登记和备查的作用。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经发包方同意的,转让合同无效,但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未报发包方同意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土地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引起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有:

1、相邻单位或个人之间权属界线不清;

2、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

3、用地手续不完备;

4、有关补偿、安置等措施未落实;

5、国家政策体制变动;

6、土地租赁、借用或重复征用、划拨等引起土地权属紊乱;

7、农田基本建设造成的土地原有状况的改变和地界变更而又无原始记载,以及其他历史原因遗留问题等。

二、农村土地承包30年是哪年

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期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2、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3、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例外: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三、流转的土地到期后咋办

流转的土地合同到期可以续签或者流转给其他个人或组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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