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在农村就是对土地的一种身份认证,将产权明晰,对于农民朋友往后的产权交易更为有利。
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1、申请
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2、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1、申请人进行土地测绘并取得成果,此步骤需要申请人自行联系有相关资质的测绘公司取得;
2、申请人提供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变更登记的村民决议;
3、申请人到当地规划局出具规划条件通知书或总平面图、1:500用地红线图、界址点成果表;
4、申请人提供使用权变更的证明材料,包括: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土地用途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申请人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缓交、免交契税材料;
6、申请人在完成以上步骤后,自行复印身份证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后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省内请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更名,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完成更名并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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