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从规范合同管理的角度看,应当避免补签合同。尽管从法律角度看,在某些情况下,补签合同对当事人的利益没有损害(如补签合同且双方未发生争议)。但总体来看,补签合同还是存在如下风险:(1)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2)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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