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妨害植物检疫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只要引起重大植物的疫情或者是重大植物疫情危险的,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属于单位犯罪的,那么单位被判罚金,直接责任人员被判有期徒刑。
新刑法对妨害动物防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是指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本罪的主体应当具备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
2、本罪主体主观上可能具有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
3、行为人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了重大动植物疫情,或有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危险;
4、本罪侵犯了公民健康安全、社会稳定秩序等。行为人情节上具有严重性的,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
一是将“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修改为“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使该条的适用范围由过去只适用于“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扩大到“境内”所有动植物防疫、检疫。具体是指:违反有关动物疫情管理规定的行为,如瞒报、谎报动物疫情;违反规定处置染疫动物、产品、排泄物、污染物;违反有关动物检疫管理规定的行为,如违法规定运输染疫、疑似染疫、疫区易感、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制品;藏匿、转移、盗掘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运输、屠宰、加工动物、动物产品逃避检疫等行为。
二是对追究刑事责任增加了“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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