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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如何按照20%进行扣款

2022-10-19 来源:我们爱旅游

工资扣除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要求支付被拖欠工资及赔偿金。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但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投诉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下达限期改正决定,逾期不改正可进行行政处罚或法院强制执行。劳动者可主张用人单位支付50%-100%的赔偿金。

法律分析

工资扣20%就是原有工资乘以80%。5000的工资就扣掉了1000块钱。100块扣20块就叫20%,是这么来计算的,有些公司的规章制度更严格,急于辞职没有一个月的,连工资都是不发给的。这个还要看职工平时拿多少工资,如果是1万就扣了2000是2万就扣了4000。这就是所说的扣20%的计算方法。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是能超过工资额的20%。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扣除劳动者工资的20%来赔偿由劳动者本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如遇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并可能获得赔偿金。同时,用人单位也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遇到纠纷,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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