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在离婚之后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男女双方离婚之后一方或者双方的抚养能力可能会发生变化,比如说拥有抚养权的一方突然身患重病或者伤残,直接丧失了抚养能力的,或者是孩子本人的需求发生了变化,例如孩子已经年满8周岁,孩子想要跟随另外一方生活,并且另外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变更抚养权。双方协商不下来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抚养权变更之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