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又不想离的起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根据法律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一、行政诉讼中撤诉怎么进行
1、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2、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二、离婚撤诉条件
离婚撤诉的条件:(一)申请离婚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而不能是案外人。(二)申请离婚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三)申请离婚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离婚的撤诉申请书怎么写
离婚的撤诉申请书应写明以下内容:
1、不想离婚的撤诉原因;
2、写明撤诉是当事人的自身意思;
3、写明撤诉的时间以及当事人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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