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写明以下内容有效:
1、文件的名称,即离职证明;
2、证明的事项,即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劳动时间起止日期与离职事由;
3、劳动者的离职交接事项已经完结;
4、劳动者是否存在竞业协议或保密协议;
5、证明出具日期,并加盖公章。
一、离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离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很多,其中比较重要的是:1、一定要从单位处获取书面的离职证明;2、与单位结算清楚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费用;3、如果单位是违法解约,劳动者还要有意识地去主张赔偿金;4、与单位确认好社会保险等的转接等事项。如果劳动者有什么证件原件保存在单位,需要及时取回。
二、离职会把工资结清吗
是的。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离职证明公司应该多久出具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
离职证明的部分用途: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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