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深圳市民手中都有一个公积金卡,企业会每月向里面缴存一笔公积金费用,具体缴存金额和市民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密切相关。深圳市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电话等形式查询自己账户的余额情况。一、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深圳市缴存比例为: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12%。二、深圳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2、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3、值得注意的是,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未超过最高缴存基数的,以该职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最高缴存基数的,则以最高限额作为缴存基数。4、自下月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三、计算公积金缴存上限办法:因为,最高缴费基数是:26091元最高缴费比例是:40%所以,公积金缴存上限=26091元×40%=10436.4元相关规定:深圳市统计局公布了深圳市201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626元,按照相关规定,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也就需要跟着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自2014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3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26091元(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218.25元×5倍)。职工月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600元。2014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600元的,自2014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600元。综上所述,按照深圳市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到12%,企事业单位可以在这个范围内自主选择。缴存基数则是参考职工的平均工资,最低标准不得低于深圳职工最低工资。公积金的缴存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企业设定的缴存比例越高,对职工越有利。
《关于做好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工会把住房公积金缴交的内容列入集体合同中。深圳将加大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力度,未缴存公积金的单位、或者不按规定缴存的单位,职工可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福田、宝安、龙岗管理部投诉。公积金中心将调查核实,对违规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并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上曝光。《通知》指出,工会应当在学习、解释、落实公积金制度,监督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单位在制定、修订、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进行公示。在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过程中,工会要把住房公积金缴交的内容列入集体合同中。《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在会同劳动监察或有关部门开展劳动关系执法检查活动时,要把单位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对没有落实的单位要限令整改。基层单位工会在遇到住房公积金方面争议时,要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意见依法调处争议。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0755-12329,市民可致电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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