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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借款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2020-05-05 来源:我们爱旅游

借钱不还起诉时,当事人应当携带起诉书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应当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立案手续立案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诉讼请求一定要写的明确和具体,不同被告可考虑单独列为一项诉讼请求,利息和违约金、罚息应当列明是暂计算的数额,实现债权的费用单独列为一项诉讼请求。

一、起诉借款人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证据认定,法院会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对于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等事实,出借人应承担举证责任。

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借款协议或借条。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材料。

3、借贷双方合理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材料。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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