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证明自己经济收入高于对方的材料,如工资流水;2、证明自己住房条件优于对方的材料,如自己名下的房产证;3、证明自己带孩子比较多、与孩子关系更亲近的材料; 4、8岁以上子女表达的想跟自己生活的意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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