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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值班管理规定

2021-01-01 来源:我们爱旅游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处理公司在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的一些事务,除主管人员坚守岗位外,公司需另外安排员工值班。

  第2条 值班处理事项

  1.突发事件。

  2.管理、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员工。

  3.预防突发事件、火灾、盗窃及其他突发事项。

  4.治安管理。

  5.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3条 值班时间

  1.工作日值班

  周一至周五每日下班时到次日上午上班时。

  2.休息休假日值班

  实行轮班制,日班上午8:00至下午5:00,夜班下午5:00至次日上午8:00(可根据公司办公时间的调整而变更)。

  第4条 各部门根据业务情况自行安排本部门员工值班,并于月底公布次月值班表。

  第2章 值班纪律管理

  第5条 值班室是公司的重要岗位部门,值班人员的工作状态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安全和工作秩序,

  第6条 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7条 值班人员应自觉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第8条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

  第9条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听电话。

  第10条 任何值班人员不得使用值班室电话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

  第11条 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值班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第12条 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第3章 值班事项处理

  第13条 值班人员遇事可先行处理,事后再报告。如遇其职权范围以外的事情,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

  第14条 值班人员遇到重大、紧急事情时,应及时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与请示,以便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负责人。

  第15条 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并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检查。

  第16条 值班人员收到信件时应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1.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2.非职权所及的,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3. 对于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4章 值班津贴与奖惩

  第17条 值班人员可领取值班津贴。具体数额参照《公司值班人员津贴费用规定》。

  第18条 如果值班人员在遇到紧急事件时处理得当,公司可视其情节给予嘉奖。嘉奖分为书面表扬和物质奖励两个等级。奖励办法参见《公司值班人员津贴费用规定》。

  第19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如擅离职守,公司应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应从重论处。

  第20条 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交领导批准,出差时亦同。代理值班人员应负一切责任。

  第5章 附则

  第21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并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22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每年修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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