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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开庭离婚法官会判离吗?

2023-05-18 来源:我们爱旅游

法律主观:

一、第二次又起诉离婚法官会判离吗
第二次又起诉离婚法官不一定会判离的。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是依据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或者一方是否有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可以离婚。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
第二次起诉离婚诉状应写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2.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财产的分割。
3.事实与理由。在判决生效的6个月内再次起诉的必须有新的事实、新理由。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 结婚 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 夫妻共同财产 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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