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其他。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几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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