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却不选择偿还借款,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无法进行银行贷款、限制其高消费、不能坐高铁等,在生活上会有一定程度的限制。如果当事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删除,一般只要在三个工作日之后,就可以办理银行贷款的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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