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之后分手因为不想结婚彩礼退还,一般情况下,双方不结婚了,彩礼应当退还。但是如果存在未婚同居情形,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同居生活的,可以不予返还。,1.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未同居生活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同居生活的,可以适当地考虑女方因举行婚宴所花的费用,80%以上的彩礼应予以返还。,2.对于已同居生活但未登记结婚、已登记结婚且已同居生活、结婚登记前后均同居生活的,应重视对妇女身心权益的保护,毕竟人身权价值的保护应远远超过对财产价值的保护。法院在审理中,可以把是否同居生活、同居时间长短以及同居期间是否怀孕等情况作为婚约财产返还比例的主要参考因素,其返还的比例应有明显的降低,考虑返还的比例可以在50%以下,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彩礼数额不大;,(2)同居生活二年以上;,(3)已共同生育子女;,(4)有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的,可以判令不予返还。,如此才能凸显司法裁判中法、理、情的统一,与当代国情、民众的认知水平相统一。,【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彩礼由谁来返还,通常认为,由于离婚案件涉及男女双方以及子女的人身权利,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故离婚案件中一般不存在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而且,彩礼的给付实际也是以男女双方为利益对象或者代表。因此,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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