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建议先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