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顾双方利益即win-win deal/“双赢”原则。
双赢在表面上看来是相互往后退让一步,但是,中国有句谚语“退一步海阔天空”。
在有关国际商务谈判“双赢”原则的讨论中也有:如果谈判以“零和博弈”结束,即一方以绝对的优势取得谈判胜利而另一方可能会对赢得一方采取恶意的报复。
双赢意味着双方可以分享更大的蛋糕,双赢的结果是建立信任和长期合作关系。
双赢在绝大多数的谈判中都是应该存在的,创造性的解决方案可以满足双方利益的需要。这就要求谈判双方应该能够识别共同的利益所在。
每个谈判者都应该牢记:每个谈判都有潜在的共同利益;共同利益就意味着商业机会;强调共同利益可以使谈判更顺利。
另外,谈判者还应注意谈判双方兼容利益的存在,这种不同的利益同时并存,并不矛盾或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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