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但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管行为进行监督,提出罢免建议,依法提起诉讼,提出提案等。董事和高管不得兼任监事。规模较小或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但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和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以下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3)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151条的规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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