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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被拘留15天的操作流程

2024-01-11 来源:我们爱旅游

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时需遵循不同的程序,公安机关需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审核批准后发放《拘留证》,而检察机关需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经审核决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在紧急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根据《刑事诉讼法》,拘留后应立即送看守所羁押,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并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除非涉及国家安全或侦查需要。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先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拓展延伸

执行拘留措施:老赖被拘留15天的法律程序

执行拘留措施是司法机关对于老赖行为的一种法律手段,用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法律尊严。当老赖的不履行义务严重影响他人权益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拘留的时间限制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5天是一种常见的限制期限。执行拘留措施的法律程序包括:依法取得拘留决定书、通知被拘留人、履行必要的程序要求、确保拘留期间的合法权益、监督拘留执行情况等。这些程序的严格执行,旨在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实现。

结语

拘留是司法机关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种必要手段,其执行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定。《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拘留过程中的责任和程序。拘留证的出示、送看守所、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等环节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拘留措施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尊严,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确保拘留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的安全。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二百四十六条 对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有权申请出售。

权利人书面申请出售被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不损害国家利益、被害人、其他权利人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以及冻结的汇票、本票、支票的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出售或者变现,所得价款应当继续冻结在其对应的银行账户中;没有对应的银行账户的,所得价款由公安机关在银行指定专门账户保管,并及时告知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为鉴定人进行鉴定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向鉴定人送交有关检材和对比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题。

禁止暗示或者强迫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意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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