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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刑事案件中已经判定了民事赔偿,被害人还需要进行民事诉讼吗?

2021-11-27 来源:我们爱旅游

法律分析:已经获得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被害人是否需要再次进行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刑事判决涉及赔偿民事损失的,由刑事审判机关在判决中作出赔偿裁定,并通知民事诉讼机关或者当事人向民事诉讼机关提起民事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获得了赔偿的,可以不再起诉民事责任。

3.《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因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因侵权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因侵权行为造成的其他损失。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获得了赔偿,并已经作为判决内容进行了确定,一般情况下无需再次进行民事诉讼。但如果被害人认为民事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自己的损失,或者赔偿责任人未能履行判决中的民事赔偿义务,被害人可以向民事诉讼机关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一步赔偿。

因此,被害人是否需要进行民事诉讼,应根据具体案情来定,如果认为判决中的民事赔偿不能满足自己的需求,或者赔偿责任人未能履行民事赔偿义务,被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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