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从现实角度来说,“买断工龄”是企业推卸责任的一种做法,主要就是企业按照职工工龄给予职工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而这其中产生的问题就是企业不再给员工缴纳社保,而直接把员工推向社会。
因为,从本质上来说虽然员工和公司之间是雇佣关系,即公司给员工开工资,然后员工付出相应的劳动,但是,我们必须明白,这是一种平等的关系。也就是说,虽然企业可以有权利决定是否雇佣一个人,但是,如果想要辞退某个员工,那就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要求,比如说员工违法了雇佣协议,或者违反了劳动法等等。
有人可能会说,那企业不是也补偿了被买断工龄员工一笔钱嘛,反正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是的,这种说法是没错。但是,这个钱具体的多少呢?当然,如果是三五百万,然后保证你一辈子衣食无忧,估计很多人都愿意这样。但是,现实情况可能就是一两个月的工资,然后就无条件地让你走人,说白了,这就是强制辞退的一种做法,这对于员工来说就是不公平的。
不过,针对这一现象,劳动部在1995年的262号文件中早就明确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而在1999年也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一、到达退休年龄的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
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后,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劳动者在符合国家规定的享受养老保险条件时无工作单位,需持本人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户口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二、养老保险具备哪些特点
一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二是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三是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新老更替,实现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社会稳定;能够激励年轻人奋进,提升工资标准,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从侧面上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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