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居住证办理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居住在自有住房已取得产权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4、居住在自有住房未取得产权的,提供《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成都市房产买卖协议》)、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居住在父母、配偶、子女的产权房屋内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7、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与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8、居住在安置房、农村集中安置区、开发区未取得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由政府房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安置协议、房屋分配证明、批准自建房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全面取消暂住证的意义
1、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理念,促进社会和谐。
用居住证替代原有的暂住证,首先从称呼上就强化了“居民”和“居住”的理念,淡化“户籍”和“暂住”的概念,有利于消除“暂住”歧视,更容易被流动人口所接受,增进他们对居住地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引导他们主动融入当地、融入城市。同时,有利于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转变理念,把流动人口作为城市居民的一部分,以开放和包容的胸襟,按照“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对他们进行服务和管理。
2、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内容,提升服务水平。
传统的暂住证制度,其出发点主要是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实施居住证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实施居住证制度的意义和作用。而新的居住证制度则进一步强调了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各级政府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把公共服务的责任体制、服务网络向流动人口延伸,使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惠及流动人口。除要求政府部门提供使用保障外,同时鼓励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商业服务组织以“居住证”作为居民身份“认证”依据,为“居住证”的使用者提供更多社会便利,有效提升“居住证”的含金量,切实增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3、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管理。
居住证相对于暂住证的一个重要发展进步,就是以居住证的广泛应用真正实现了政府部门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齐抓共管、沟通协作的机制。一方面通过广泛而强大的社会应用,吸引流动人口主动办证、自觉办证,逐步实现政府“被动管理”到对象的“主动登记”的转变;另一方面有效整合政府各有关部门现有流动人口管理信息资源和服务管理职能,实现跨部门、跨系统的资源共享,切实提高管理效能,真正形成工作合力。
办居住证提交的手续都特别的简单,只不过,刚到成都的这些人恐怕是办不到居住证的,而且办理居住证又不能委托给其他人。所以,在办理成都市居住证之前,到公安机关先把当地的政策问清楚了,这样将来办理居住证的时候也不会耽误掉自己太多的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第七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应当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登记站应当按有关规定采集暂住登记人员信息,录入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免费为其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省辖市、县(市)(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
《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第八条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凭暂住登记凭证向登记站申领居住证。
(一)有合法稳定就业。在当地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二)有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地住所属于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
(三)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第九条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向登记站提交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和暂住登记凭证,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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