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拥有房产证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前一方付的房款且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则为个人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婚前财产、人身损害的赔偿、赠与财产、专用生活用品和应归个人的财产为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婚前一方支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获得房产证,此房屋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房产证上有夫妻共同名字,则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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