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要是调解不能和好的话,再作出判决。
一、第二次开庭能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不一定能离婚。在起诉离婚时法院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来审查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在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并调解无效后,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法律上认可的感情破裂情形,有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重婚、与婚外异性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方面。
二、单方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单方起诉离婚需要下列手续: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6、法院作出判决。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下法院会判离。
三、离婚官司开庭时间几个小时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诉讼案件的开庭时间,通常情况下一宗诉讼案件的一个审理程序法院只开庭一次,当然也存在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需要第二次开庭的情况。但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在实践中,离婚诉讼中的开庭时间需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确定,通常情况下,不会超过三个小时。
第一,双方之间对于离婚意见是否一致;
第二,双方之间的财产以及债务的分割是否存在异议;
第三,双方之间就子女抚养以及抚养费数额的承担是否存在异议;
第四,双方之间证据的数量也决定庭审时间的长短。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若无上述情形,则第一次离婚诉讼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待第一次判决生效后,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后原告再次起诉离婚,则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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