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财产归属可由男女双方在婚前约定书面形式。若没有约定或不明确,则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第1款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协商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分配,可以分别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此约定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如果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适用《民法典》第1062条和第1063条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第1款的规定,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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