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会涉及到子女抚养费权的分配问题。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以及没有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父母必须明确其抚养权归属,方可成功离婚,否则,不能离婚。
结合《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对于子女的分配问题,可有:
1.协议分配优先
男女可以用书面的形式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种书面约定适用于协议离婚,也可以用在诉讼离婚中。民政机构以及人民法院都会予以支持。
2.协议不成的,法律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规则分配
无论如何,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无法协议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离婚后,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当然,即便是协议或者判决,也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注意:对于子女的分配,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如在一定条件下,一方可以主张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这方面,建议具体咨询我们婚姻律师。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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