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
(二)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民法典作出这样限制,男方在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时不得提出离婚,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有利于减轻女方的精神、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婴儿的成长、照料,作为丈夫,在妻子有上述情形时提出离婚,不仅侵犯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的人身权,也与建设社会主义道德新风范相悖。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部分,但在离婚方面又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几点规定,这并不是剥夺男方的离婚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在前述的三种情形消失后,男方仍可按《民法典》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四)确有必要的情形
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而怀孕的;
2、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的;
3、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不尽快解决对婴儿将造成严重后果的;
4、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5、女方出走下落不明的。
二、女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可以离婚。
三、男方在女方引产后多长时间之内能提出离婚
男方在女方引产后半年时间之内能提出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等情形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或女方提出离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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