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积分入学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已在南海区办理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且在南海区居住登记满半年证明(以一级库系统登记记录为准);
2、其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可在其居住地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
申请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2、审计得分:相关职能部门登录积分系统对积分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申请人积分材料未通过审核,有关部门要求其提供原件进行当面核实的,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否则视为放弃积分;
3、要点总结:积分办公室汇总积分结果并提供积分查询。新市民可登录佛山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个人积分情况。申请人如对积分结果有异议,可在积分结果公开查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解珍积分办申请复核。复审期间未申请复审者,视为认可积分,逾期不予受理复审;
4、积分公示:积分在佛山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综上所述,持佛山市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如有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佛山市户籍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其居住地为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
【法律依据】: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
本市按照统筹兼顾、总量规划、统一管理、分类排名的原则,对需要享受相关公共服务的新市民按其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类排名,排名在公布指标数内的新市民可按有关办法享受相关积分入学、积分入户、积分入住保障房等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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