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别除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不可以不参加债权申报,按照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别除权人要行使权利的,仍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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