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律责任

2021-01-22 来源:我们爱旅游

法律分析:(1)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2)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

出现以上情况,劳动者还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