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十年以上的违建,首先需要由司法部门鉴定其性质,然后一般由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拆除的,在三个工作日之后会下达违法建设强拆通知。
一、拆除违章建筑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除违章建筑没有补偿。补偿只针对合法的建筑,对于违法的建筑是不存在补偿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有关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二、违建罚款已经批准了就可以不去拆了吗?
对于违建行为人进行罚款之后,对于符合拆除条件的建筑还是需要拆除的。违建建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罚款。
三、违建房屋应该由哪个部门执行强拆
违建房屋应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强拆。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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