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由户主带身份证办理,也可以由户口本上的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户主的身份证办理。如果本人是户主的,一般应由当事人本人办理。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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