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要先把银行的钱还清了,再去银行办理房屋解押手续后才可以。在此之前,你就不能 出售、抵押、赠与不过是可以出租的,收取租赁费。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提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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