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办的烟草证是1至30档,具体内容如下:
1、新办烟草证档位需要按照评价得分确定。从低到高划分为1至30档,保持同档位客户经营能力基本相近,相邻档位客户经营能力有所区分;
2、新入网零售客户初次档位确定:各县、市(区)营销部应综合分析客户门店地域、店面形象、商圈位置、业态类型、经营能力等因素,以月适时组织专销联席会议集中讨论决定并报市局营销中心,原则上新入网客户初次档位不超过24档;
3、烟草证档位变更周期实行一月一滚动、一月一评价机制,变更时间为月末最后周五访销结束后。
申请烟草证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提出办理申请;
2、受理。申请人递交的材料齐全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实地核查。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核审批。审核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5、决定。经审核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也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中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分为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两个样式、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分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两个样式。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和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总称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总称零售类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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