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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再审程序

2022-04-29 来源:我们爱旅游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法 的再审程序是这样规定的: 1、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符合申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3、法院按照 审判监督程序 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 违反法律规定 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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