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
(1)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 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 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需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股东资格证明;
(5)《指定(委托)书》;
(6)住所使用证明(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7)许可项门审批文件(仅限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快递业务等);
(8)《补充信息登记表》;
(9)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章程载明的股东姓名(名称)、岀资时间岀洛 方式、出资额-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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