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欺诈出卖人应当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买受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合同予以撤销,同时应当返还房屋。
一、买房合同终止房款怎么办
购房合同终止房款肯定需要返还购房者。
1、如果是购房者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无法主张开发商返还了。
2、如果是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如何处理一房二卖的纠纷
处理一房二卖的纠纷如下: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三、无房预售证如何办理退房
关于无预售许可证退房的赔偿标准,我们可以分两种情况分析:
第一种,买受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因出卖人的故意隐瞒尚不知悉出卖人无预售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第二种,买受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已经或应该知悉出卖人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应当认定为无效,商品房预售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房产公司应当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以及赔偿相应的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