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利息约定与内容概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合同的利息应由双方自行协商,但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借贷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其他需要的事项。超过四倍的利率属于高利贷,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
一、借贷合同怎么约定利息
1、进行借贷活动时,借贷的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但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签订合同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如果超过4倍,超出部分无效。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借贷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
1、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借款用途、借款用途、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保证条款、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其他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3、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所以,借贷合同利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超过同期市场利率4倍的,属于高利贷,超出部分不受保护。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应当遵循一定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借贷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约定利息,但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签订合同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此限制的部分将被视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率属于高利贷,超出部分不受保护。因此,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利息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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