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范围包括:有赔偿责任的刑事被告人、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被告人的监护人、执行职务中致被害人损失的法人或组织,但犯罪的执行者除外,逃亡或下落不明的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存在侵权行为的共同致害人。
法律分析
附带民事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包括下列人员:
1、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刑事被告人。
2、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共同致害人的监护人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3、刑事被告人执行职务中犯罪致被害人物质损失的,由刑事被告人所属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执行职务中犯罪的刑事被告人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4、在逃的和下落不明的被告人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5、共同致害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有侵权行为存在,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拓展延伸
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权利和责任
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拥有一定的权利和责任。被告人有权利进行辩护,提供证据并发表意见。他们也有权知悉起诉状中的指控,并有权对其进行回应。此外,被告人有责任遵守法庭的规则和程序,如出庭应诉、提供真实的证据等。同时,被告人有责任尊重原告的权益,积极参与解决纠纷的过程。被告人还需承担可能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判决结果对其不利。总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权利和责任相互交织,需要平衡各方利益,确保公正的司法程序。
结语
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权责相互交织。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提供证据,并需遵守法庭规则。同时,被告人有责任尊重原告权益,积极参与解决纠纷。如判决不利,被告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平衡各方利益,确保公正司法程序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核心。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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