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关于立遗嘱房产过户手续的流程及遗嘱的法律特征。当房屋权属人过世时,其合法继承人可申请办理房产继承登记。办理过程中需要进行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和继承登记等步骤。遗嘱的法律特征包括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法律分析
一、关于立遗嘱房产过户的手续,凡已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权属人过世时,其合法继承人可申请办理房产继承登记。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的话,要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的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二、遗嘱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拓展延伸
房产过户流程是遗嘱和继承权的重要环节。遗嘱是遗嘱人生前通过遗嘱形式处分其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意愿,而继承权则是指遗嘱人生前通过遗嘱或法律规定,将其财产或遗产的一部分分配给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的权利。
房产过户流程中,遗嘱和继承权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遗嘱确定了遗产的继承人,并且通过遗嘱可以指定具体的遗产处理方式和方式。而继承权则决定了遗产的继承顺序和方式,并且可以通过法律规定来确定继承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在房产过户流程中,遗嘱和继承权都需要得到相应的法律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规定,遗嘱应当采用遗嘱的形式。遗嘱应当对遗产的处分内容、方式和程序进行明确,并经过遗嘱人本人签名或者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见证人等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在房产过户流程中,遗嘱和继承权都应当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以确保遗产能够按照遗嘱或法律规定进行顺利的继承和过户。
结语
遗嘱的过户手续需要经过多个步骤,包括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和继承登记等。同时,遗嘱也具有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等法律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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