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
固定资产如下:
1、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
2、一般办公设备,指企业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
3、专用设备,是指属于企业所有专门用于某项工作的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是指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的图书和单位的业务书籍;
6、运输设备,是指后勤部门使用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
7、机械设备,主要是企业后勤部门用于自身维修的机床、动力机、工具等和备用的发电机等,以及计仪器、检测仪器和医院的医疗器械设备;
8、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划分,也可将以上各类适当划细,增加种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八条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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