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对方反悔的,需根据以下情形具体分析处理:
1、已经办理离婚登记,并且已经领取离婚证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会自动恢复。
2、已经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在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的,对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时,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3、如果对方是就离婚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一、离婚后一年内可以申诉吗
如果是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并且需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有可能重新分割财产。如果是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可以在发现后两年内提出分割财产的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办理离婚需要多久
办理离婚需要多久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协商后,只要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符合离婚条件立即可以领取离婚证;
2、但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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