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是否有效,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点:
1、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设立人属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
2、遗嘱涉及的财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生前没有公证遗嘱,也没有公证遗嘱,但后来被撤销。以下人员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4、继承人、受遗赠人;
5、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一、聋哑人怎么立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必留份】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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