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服判决的,刑事抗诉时效一般为十日;不服裁定的,刑事抗诉时效一般为五日。对于法院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异议的,被告人、自诉人以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近亲属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不服判决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为五日。
2、抗诉期限指的是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提出抗诉的法定期限。
一、怎样区分上诉和抗诉
上诉和抗诉有以下区别:首先,两者提起主体不同:刑事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独立完整的上诉权;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有权提起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享有完整、独立的上诉权;被害人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权利,没有上诉权,且只能就一审的判决请求抗诉,对裁定不能请求。有权提起抗诉的主体:仅限于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两者提起的理由不同:上诉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就可以提。抗诉必须是人民检察院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第三,在刑事案件上诉不加刑上的规定不同:意思是上诉不会加重刑罚,但是检察机关抗诉就不受此原则限制。第四,提出时限不同:上诉只能在一审判决后判决未生效的上诉期内提出;检察机关抗诉分为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两种,二审抗诉只能在抗诉期内提,再审抗诉在判决生效以后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出。
二、刑事抗诉人有哪些
刑事抗诉人的范围是人民检察院、被害人。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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